尊敬的律师你好!
我有一个麻烦事想请教您!谢谢你能够在百忙之中抽点时间给我帮助!谢谢!!
我(刘姓)买了一套二手房子,卖主张某是在银行按揭贷款买的,贷款25万元,没有房产证,只有购房合同(是复印件,说原件丢失)和买房收据。
我和他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按了手印,(共计41万)。给他一次性付清16万元,然后承担他在银行的按揭贷款约25万元(姓名都是张某),我按月给银行打款。但是没有在公证处公证。买卖时,张某写了此房屋无任何抵押、担保和买卖现象。
现在张某欠款很多,一家人全跑了,找不到了,而且有人找到我,说因欠钱房屋抵押给别人了,现在我很着急,害怕他真有担保、抵押和一房多买现象。不知道怎么办了,请您帮忙解答。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