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是在东莞**工作的人!在一个建筑公司里从事司机一职,由于有事不能再在东莞工作了,所以在2011年12月几号就向公司申请辞职15号离开(辞职申请上有我在的主管部门签字了并上交了公司人事部),我希望在12月15号就离开公司是因为公司是15号发前一个月的工资的!但并非全是这天发得下来!有拖过二十几号的!我工作一直到了十五号!公司人事部从没有人告诉过我公司不同意我辞职的事!我到了十六号上午都没有工资发我就离开了东莞!并交待家人叫他弟弟(公司采购一职)帮领工资!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他没有帮领到!也有可能家人忘记了叫他帮领的可能!在无奈之下只好再叫另一个同事(是我亲哥)帮忙领工资!但是公司却拒发我工资了,说我自离了没有工资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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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找公司要求支付,不支付的话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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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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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去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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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