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1年3月份进入单位,单位刚刚成立,人手比较紧缺,工作很辛苦,2011年11月份查出感染腹部淋巴结核,同时单位有3人也查出感染肺结核,期间经历两次住院治疗,现在仍然不能上班,前几天又先后有5人发病,单位于前天统一做了胸透检查,因为是能源类企业,经常接触镍粉,生产车间封闭,导致员工免疫力普遍下降,再有据单位说3月入厂体检时已知道有一人感染肺结核,但仍留用并坚持上班,目前发病的这8人中有7人和他一起出差过一个月,在治疗期间单位没有给与任何帮助,工资只发放600元左右,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下能不能申请工伤认定,或者有其他好的解决办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