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1年9月怀孕,12年初所在公司被别公司收购,3月份被换到另外部门做事,工作时间也被统一延长,因身体不适应,跟公司提出提前一个月休产假,负责人也同意,但是说岗位调整要降薪,开始说按现行岗位降几百块钱,我就同意回家休息了,现在结果只发深圳市最低基本工资,清问该如何维权?补充,我是深户,跟原公司签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合同工资是2000,每月应发工资原来有四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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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针对现在公司。有需要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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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恢复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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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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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可为您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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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岗位调整必须双方协商一致,或有考核依据,否则是违法的,可要求按照原合同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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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