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一市属集体企业,去年底进行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之前承诺改制后工人收入会大幅增涨.但改制结束了,原来的领导班子依然是新公司的领导班子,如今劳动强度增加几倍而收入仅微妙增涨,反倒是领导们的收入翻了几番,工人的正当要求不但不能满足,反被臭骂一顿.所得的改制补偿金也被要求入股,即使离开企业也不能退还.如今本人身体实在不能胜任现在的劳动强度,想离开,但却不能带走补偿金,我已是46岁了,出去找工作也困难,做点小本生意本钱也没有.请问企业这样做,合理合法吗?我该怎么做?请各位给我出出主意,谢谢啦!

其它综合
2012-04-11 20:15:5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