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跟公司签订3年的合同,强制让我们2012年4月份把合同签到另一家深圳人力了资源公司。而我们是在广州。期间去年10月份转正没有买社保。现在签合同说是为了买社保。每个人必须要重新签合同,这样做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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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你可以不同意,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及补交社保,具体咨询请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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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合法的,必须双方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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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可拒绝改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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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公司的做法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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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是对劳动者不利的,也是违法的
2、具体请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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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合法的,公司不给买社保也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到社保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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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