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9月购买的期房,交首付款40%,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协议中写的是单方面退房需承担违约金。但此楼盘目前仍没有预售许可证,其他证件更是没有,我想退房,开发商要收取违约金。
请问我是否可以全额退款?该如何解决?
如果在我起诉的这两天他有预售许可证了,我是不是就退不了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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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起诉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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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如下法条 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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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