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某服装厂工作,因工作期间被机器打到手指,造成末节指骨骨折,断端稍分离,厂方目前出了1000元的费用,还有后续治疗,(本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厂方也未购买保险)请问两个问题:第一:本人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包括哪些赔偿?第二:本人误工工资怎样算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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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工伤,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没签合同可主张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要求,并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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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误工工资按误工天数和本人工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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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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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 参考 如下 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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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