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午11点左右,在徐州解放路与和平路交汇处我(面包车主)与一辆电动车相撞,经电动车主去徐州市中心医院拍疼的地方(好像是左臀部的)片子,结果没事,都正常。然后我(面包车主)与电动车主选择私了,电动车主的后视镜烂一个,其他就没什么,陪了电动车主三百块钱,然后交警让写了一个“双方私了,未经交警处理”然后我(面包车主)签字,电动车主也签字,并写同意。签完字后交警把驾驶证和行驶证交给了我.如果以后电动车主再找我(面包车主)后账我应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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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不予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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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私了了后来还找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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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私了了后来还找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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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协议不予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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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