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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去年9月15号在上班时间出的车祸,责任有两方,为主次责任,主责方是60岁的农村五保户,当时是为朋友替班,他朋友是成都金协和清洁有限公司的员工,他不是该公司的员工,次责方在垫支他责任部分的医药费,主责方是电动三轮逆行于琉璃立交外侧慢车道,次责方上双流环卫局清运垃圾的货车,有交强险,当是顺向行驶,压线,。现在主责方说是员工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公司先期以打借条的方式支付了一万后也不在支付,现在要做二次手术,我再也支付不出了,他们也不管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这个官司该怎样打,什么时候打,好乱,好累,希望律师帮帮我,谢谢了

交通事故
2012-02-12 13:21:2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对方属于职务行为,如果对方不赔偿,你可以直接起诉对方的保险公司和对方的单位要求支付。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 如果主责方是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应是职务行为,单位有责任.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裁决.
  • 可以直接起诉对方的保险公司和对方的单位要求支付。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 建议马上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和责任方支付医疗费及其他赔偿。
  • 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构成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且先由对方购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承担,超出数额再按照双方过错大小承担,协商不能解决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若有疑问欢迎致电或当面咨询
  • 依据责任认定进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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