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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行车)和一出租车共同导致一路人受伤,交警判出租车主责80%,我次责20%,现伤者已治愈,准备出院,医疗费共18000多元,还欠医院8000多元,其余为我们垫付。出租车有交强险还有商业险,所以赔多少他无所谓,我没有保险,所有赔偿都要自己付。现出租车与伤者达成协议,而我没有与伤者达成协议,伤者要求我垫付18000的20%,不然就不出院,交警也让我先垫。还要求我承担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等一系列费用的20%,而我认为医疗费应该由交强险支付在前,误工费和护理费也应在交强险的死亡伤残赔偿中支付,余下部分我再承担20%,现在伤者不找保险公司,却要起诉我,我该怎么办?交强险不是我买的,我该怎么维权?

交通事故
2012-04-08 18:09:5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可以拒绝其不合理的要求,并停止支付相关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如果对方起诉,你应当积极应诉。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提供帮助,以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益,以减少你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免错过最佳时机。如需法律帮助或有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咨询免费)。
  • 你好,先由保险公司赔偿,不受法院支持
  •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者受伤的,如果伤势经相关机构鉴定不构成残疾,应该就伤后就医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向肇事方索赔。
    如果交通事故造成受害者因伤致残,除了上述治疗费用外,其因残疾造成的生活上需要产生的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也应由肇事方来支付。具体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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