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新房是三年前购置的商品房,近半年才开始装修,昨天突然接到供电局工作人员电话要求我去现场公证电表受损,我们的电表统一安装在小区黑乎乎的楼道下,平时我连是哪个都不清楚,根本就没注意过有没有受损,而且是什么时候受损的也无从考证,恼火的是对方就此开具窃电处理通知要求我们次日去供电局接收处理。今天我们来到供电局,据理力争,因为我都没有入住,电表度数也合情合理,何来窃电只说。最后对方要求我们更换新电表,费用有我们承担,我觉得很不和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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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自己承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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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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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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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