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车在街道一边由西向东行驶 车左侧是花坛 在路口调头 刚拐弯的时候 有三人行走在花坛左侧 在车辆左前方正好碰上 然后及时刹车 立刻下车观察伤员,无外伤,腿部疼痛,立即送医院拍片检查 无受伤结果 给买了药 和 200元现金 请问律师 按法律来讲 还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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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交通事故赔偿主要有以下几项: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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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