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伙人在合伙经营二年后因故要求撤资,他的初始投入为34万元因二年未分红,他要求退还他45万,已退。后他又要求以后十年每年再给他3万元,理由是如果当初没有他的34万元就不会有现在及以后的经营。请问他后来的要求有道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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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或者不愿意协商,起诉予以解决。建议委托律师及时搜集证据协助处理比较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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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经营,合伙人要共担风险,共分利润。合伙人退伙时要对合伙经营情况进行清算,如有盈余按协议或入股份额进行分配。如有亏损退伙的合伙人不但不能分的利润还要承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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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