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本人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事情是这样的,本人09年进入一家公司,这家公司是合资企业,当时这个公司有内销和外销,我是内销的一个设计。2012年2月底,因某些原因,公司内销和外销分开,分成不同的两个老板,经济方面没有往来的那种,内销公司搬了出去,可本人却被外销老板留在了外销公司,因外销公司不要设计,要本人做业务员,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职位。 我的前两年劳动合同是以内销公司的名称签订的,到2011年8月份到期,然后就没有签劳动合同,可工资从2011年开始是由外销公司的发的。 我想问的是,我能不能以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为由,向相关劳动部门提出经济赔偿?如果可以,是该让内销公司赔偿还是外销公司赔偿?

劳动纠纷
2012-04-05 09: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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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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