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书面形式的离职申请是否合法有效
我在公司工作6个月,公司和我签订的是以一个任务形式完成的合同,本月初单位说裁员,领导给我做的离职申请,用我的邮箱发到他的邮箱,没有以书面形式通知辞退,我能否领导代知金
(领导给我做的离职申请电子邮件,用我的邮箱发到他的邮箱)公司已经视为我自动离职,我是做销售人员的 每天都是早8点半-晚5点半的工作,每月有底薪1300 补助150 奖金1200,这是不是已经构成有固定期限合同的特性,我现在是感到公司欺骗行为叫我自动离职,而逃避经济补偿,我该怎么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