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咨询下,我是去年2011年3月底进的这家公司到现在2012年3月底刚好一年被公司辞退,在职期间公司未同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现正在交接工作,请问可以得到哪些补尝.请好心律司帮忙回答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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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经验和法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答复如下:一、按照你所叙述的情况,可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二、因劳动纠纷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来电咨询曾永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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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13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建议尽快申请劳动仲裁,不明之处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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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支付双倍工资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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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公司与你补签合同,并赔偿你自正式用工以来满一个月后到签订合同的这段时间的双倍工资;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算。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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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非法解雇应支付双倍赔偿金;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详情可致电陈志开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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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双倍工资补办社保,具体尽快与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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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