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21朋友说遇到资金周转需要我做担保,于是就帮她签了3万元的担保。当时借款人是按一万块8分利计算的,但是借条上并没有写明利率,朋友也一直在支付每月2400的利息,期间我问过他是否已经将这笔债务还清,我朋友说还了。但在我朋友后来入狱后,借款人找到我,我才知道我朋友没还这笔钱,当时,借款人说我作为担保人要负责任,并要求我付1万,其他的等我朋友出狱他们自己解决,后来我付了这1万,现在借条上我的担保期限已经过了,他现在又反悔要我按借条上的还3万本金并且从借款日期开始支付百分之20的利息,并已经上诉法院,我该怎么办,毕竟这事我也是我朋友入狱后才听借款人说的一面之词的,我朋友到底还没还我也不清楚,而且到底支付了多少利息,我也不知道···对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处理,或者如何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