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同是今年2012年3月30号到期,现公司如果不给我续签合同,又没有提前通知我,请问公司需不需要赔偿我一个月的代通知金?(没有在公司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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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你续签,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你续签同,但你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
合同到期,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若公司有违法行为,你以此提出离职是有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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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续签劳动合同应支付补偿,这种情况不存在代通知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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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如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应该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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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