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租了乡政府内的一栋厂房,五年期2010-09至2015-09,租金已一次性交清为3万元,装修时材料 人工费用4万元,机器费用5万元,今年2月水利局雇人挖掘河道时致使厂房部分坍塌,致使制衣厂出现停工现象,现已无法正常运作,由于政府一直不处理的态度,制衣厂内二十名员工已纷纷离去,导致我爸的制衣厂被迫关闭,赔偿时间和金额是否有规定呢。如果达不到要求我们可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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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水利局要求赔偿损失,具体可来电或QQ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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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依法起诉维权。如有需要欢迎来电咨询或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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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协商不成时应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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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水利局进行民事赔偿,赔偿范围应有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具体的包括租金、装修费,停工造成的可得利益损失等。计算时间从侵权之日起算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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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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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起诉水利局,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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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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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