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跟我老公结婚一年,他始终不能人事。他家里在我们婚后给过我们三十万准备买房,钱在我名下。我为了他从外地搬到他在的城市,放弃了十万年薪的工作,婚后我一直没有合适的工作。我老公的工资也十几万,但都在他自己手里。后来他提出离婚,说我没有过错,原因是我们的人生观不同,并想要回我手里三十万。我觉得很冤,不知道怎么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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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万及双方的工资属于你们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可以向法院主张他的问题。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2、【损害赔偿】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所得财产原则均分。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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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他无权要回三十万。
追问:您好!如果您这三十万属于彩礼性质,而你们也已结婚。根据《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他无权要回这笔钱。如果是他诉讼您,谁主张谁举证,不用您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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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是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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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您的描述,这30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应当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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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则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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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应当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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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应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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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30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应当平均分割。
协商不成,起诉;
如需帮助,可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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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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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