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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机动车驾驶员,在去年年底时,正常驾驶汽车与右侧方电动车相撞,我没有违反交通信号等,但因为路口监控没有开启所以无法判定电动车是否闯红灯!但因电动车当时后面驮着一个人,所以警察来后责任划分为主次责!对方脸部创伤牙掉了一颗松动一颗!所以当时就由120直接拉走治疗,对方没有住院,到现在花了医药费5000元左右!因为牵扯到牙掉了,所以对方说还没去做伤残鉴定,但据我所知2颗牙是做不成伤残鉴定的吧?现在他找我们私了他说他每月工资3500元休息到现在有五个月医药费五千左右加在一起要三万我们不同意最后商谈到一万七,但我总觉得这样不就成了我们全责了吗?虽然我们是主责,但是误工费也不是他们想休息几个月就是几个月吧!我们走交强险!请问律师我们是陪一万七合适呢还是走正常法律程序合适呢?谢谢

交通事故
2012-03-28 21: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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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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