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名挂靠正规公司的包工头,在第一天施工的时候工人(也是我们合伙人之一,但未签合同,现在家属不承认他是合伙人,只说他是工人)从三楼摔下来,现在还在医院,脑死亡,当时还没有和业主房签合同,家属现在索赔65万赔偿费和18万的医疗费,相关部门已经通传我挂靠公司的法人并签下了这份协议,业主方说已经将工程包出去了,不关他们的事情,挂靠公司法人说赔偿是我们自己的事情,他只出面签字,这种情况我要承担多少责任和赔偿呢?
-
如果没有买工伤保险,根据法律规定,相关费用由单位承担,比如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年)、丧葬费、抚恤金、医疗费等,为了保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
你和你挂靠的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
1,没有合同,没有社保,公司应按社保标准支付工伤。
-
连带赔偿责任,尽快与律师联系
-
你与挂靠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