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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各位律师大哥大姐!我的试用期为3个月,现已入职5个月多,不足半年,请问我的赔偿金是多少?谢谢!

劳动纠纷
2012-03-24 13:59:1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辞退)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1个月的工资。
  • 可获得1个月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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