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一家民营企业工作,由于其它原因需要离职,离职申请已经递交1个多月了,公司批复要3个月,可是我时间等不了3个月,但是企业却说由于会计公司审核,需要我将以前所经受的物资账目核对完毕才能离开,不然就到法院起诉我,让我赔偿损失,但公司迟迟不能给出具体离职时间。现在想自己离开,请问是不是违法行为呢?我是从事物资管理工作的,有几千个品种、以前可能会有部分账目错误的。在我提出离职一个多月了,自离后会不会承担公司所有的损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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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书面辞职申请书期满一个月就可以离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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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超过了30天,直接走人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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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可以自动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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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