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1998年领结婚证,2000年我父亲有一套福利分房,我父亲帮我交了购房款,房本上写的是我的名字,现在离婚房子怎么分配?是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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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主张房屋不是共同财产,收集盖房分配政策性文件、交款凭据等。
追问:在什么情况下算共同财产?如果打官司这套房子难道还有可能算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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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说的福利分房具体是什么房子,一般认为是你个人的,但是也有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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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你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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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你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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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您能证明该房产是由您的父母出资为您购买的,且产权登记在您个人名下,则该不动产应认定为您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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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可以主张为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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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你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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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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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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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解释三此房屋应属个人财产,具体情况要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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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个人财产,归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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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属于你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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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据证明该房屋的购房款全部是你父亲出资的话,该房屋应当认定为你的个人财产。本律师可以为你提供法律帮助,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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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主张为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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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房子属于你个人财产,但你要承担举证责任,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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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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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收集证据来主张个人财产了,有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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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团律师回复:
1\\房产应视为你父亲对你的赠与.你需要准备的证据是应到你父亲单位证明这个房子是你父亲的福利分房,交房款的的票据,等,即是你父亲对你个人的赠与.
2\\可以以上观点视为你的个人财产,不在离婚诉讼财产分配中分割.专家律师可以全程代理.帮你调取有利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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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主张为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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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