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女方经人介绍认识到定婚,结婚只有九个月,婚后女方家人多次来我家因为我与女方的琐事吵闹,我与女方谈过很多次女方都不说话,后来有了孩子,女方也不能照顾孩子,我与女方谈心女方不理我,没过几天女方家里又来人吵闹要接女方回家并且不带孩子,经我报警后才带孩子走,两个月后女方将我告上法院和我离婚,一审没有叛离,四个月后女方又把我告上法院和我要孩子的抚养费,今年的三月又将我告上法庭要和我离婚。我想请问下律师我能主张离婚并要孩子的抚养权,并要求女方赔偿我的经济损失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