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父母买的,由于当时买房差1万元,老父亲已过60岁银行不能贷款给老父亲,就由儿子贷款写了儿子的名字。现在儿子和儿媳妇要离婚,这房子也有媳妇的一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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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如下法条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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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儿子婚后出资购房登记在儿子名下的,视为个人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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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