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在试用期参与公司组织培训班学习,参与者多人,包含老板级人员。我是操作者。未签任何培训协议,属于换岗前强化学习班,费用较高。现公司又让我换岗,我不愿意,如果离职,不应该承诺此次学习班的费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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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培训协议,您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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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不承担该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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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费用你不应承担。我是湘潭律师,如有法律问题可致电或来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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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