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事故是在2012年2月7日发生的,当时我的车子是因轮胎损坏侧翻在高速公路上,一辆大客车途经过时与我车发生碰撞,经交警处理后,达成以下协议:1.车辆损失由承保公司核定为准:2.施救费用于发票为准:3.上述两项费用每项超出2000元的:由交强险互陪,后剩余损失由对方和我本人各自承担百分之五十。现在对方就是不出钱,我该怎么办啊。能给点详细的答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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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协议起诉对方,要求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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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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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同之诉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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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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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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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