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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三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前两份已经履行完,第三份期限为两年只履行了八个月。由于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导致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我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以用工单位不能作为被申请人为由拒不受理。我该如何处理?

劳动纠纷
2012-03-20 07:35:5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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