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欠我3万元卖方尾款,早前她就移民加拿大了,前段时间回来了,但是协商时她不愿意支付了,我准备起诉她,但是她又出国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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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办理。
现阶段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对于普通的民间借贷案件进行了更加明确的规定,第一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利,第二也是为了避免债权人债务人共同串通,因此加大了审理基本事实以及对于原告的举证责任,故很多人都在这样简单的案件中运用了不成熟的诉讼策略,而未能得到理想的结果,时效,基础事实,诉请的确立,借贷过程的形成都是关键的问题,数额大小也是自己的合法权利,放弃主张显然不是一般当事人的选择,现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执行阶段的政策也在进一步的更新加强,都是确保债权人实现债权最有效的天壤屏障,为彻底的解决所有涉及该纠纷的方方面面,故还是委托律师较为慎重、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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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方有财产的,可及时委托律师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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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在南京有财产,也可以起诉,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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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尽快到法院起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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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