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有些事情想咨询一下,我父亲给别人打了个40万的欠条,是拿我个人的房产作为抵押,当时我不知情,也没有签字,房子是我成人以后以个人名字买的,没有我父母任何签字,当时我还贷着款,现在法院把我的房产保全了,这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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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你父亲无权拿你的房子抵押。你可以作为执行异议人向执行庭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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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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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上的名字是你的吗, 如果抵押登记是合法成立的,那么是可以保全的,具体情况你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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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法院不应该保全你的房产,建议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求其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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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复议,撤销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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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积极应诉并提出书面异议,如这里不便透露案情,具体事宜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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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办理了合法的抵押登记,法院的保全行为就是合法的。建议你及时向管辖法院提出书面的执行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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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行为无效.你可以对法院的保全行为提出异议,如果不起作用,可以另行起诉,确认你父的抵押行为为无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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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若按照你所说的,法院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2】你可以提执行异议,要求法院解除该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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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