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于2010年10月1日入职 当时工资是1200一个月 每天上班11小时左右 没有休息 法定节假日也要上班 而且没有加班费 后于2011年4月离职 而后2011年6月中旬有被老板找回来上班 工资2000一个月 每天上班时间为11小时 每周只有半天休息 没有加班费 法定节假日除国庆节休息了3天 其他节假日均没有休息 也没有补偿加班工资 后2012年元旦前夕本人请假2个月回家 于2012年2月21日回来上班2012年3月16号 老板没有提前通知直接解聘也没有补偿 并且上班期间没有签合同

劳动纠纷
2012-03-18 09:55:39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1、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你支付赔偿金。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你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高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 未签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 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 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 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 您好!可主张双倍工资赔偿。
  • 劳动部门投诉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没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有什么赔偿
12960
劳动者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纠纷 12556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6389
什么是净资产收益率
净资产收益率
什么是净资产收益率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