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出租人,和承租人签了五年的合同,现在还有两年半才到期,现在我想终止合同.原因是他没有按时交租金,而且合同上还订有一条协议是:合同期满前,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这样我可以向对方提出终止合同吗?而且合同也没有注明赔偿责任,我需要赔偿对方损失吗?
-
你好!一般是不可以!
具体详细的你可以电话或到办公室来咨询!
-
你好 ,不能,要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
-
您好,期限未到终止合同需要支付赔偿的。
-
收集对方没有按时交租金以及你方催收的证据,并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解除租赁合同即可,你方就无需赔偿对方损失。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