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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00301租尹**头房一套,地址在莒县向阳中路,年租金18000,转让费8000元。20110301又续租一年,租金19000元。20120201他电话告知我,收回房屋,不退转让费,我于20120229前搬出,但没有给他房门钥匙。于**于昨天3月12号强行开锁,被我撞见,发生争执,我该如何维权?

经济相关
2012-03-14 16:4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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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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