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9日在下班回家途中遇到交通意外,导致本人住院治疗21天后在家休养4个多月,在此期间单位不给报工伤,还按病假算。我个人申请工伤在2012年3月10日被认定为工伤。那我在住院期间和在家休养期间可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单位扣的工资能不能补回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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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不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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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的工资应当按照正常标准发放,工伤可以享受的福利:误工费、营养费(如有)、交通费、医疗费、伙食补助、工伤的伤残等级相应的补偿等。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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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待遇你都可以享受到,单位如果不执行,你可以申请工伤仲裁。
追问:工伤住院期间和在家休养期间的赔偿必须要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吗?工伤期间的住院和在家休养的赔偿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的赔偿是一回事吗?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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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