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前年和三人合伙包了个水利工程做。由于付款方式是分几次付的,第一、二次付款都付了工人工资,四个合伙人都没有分到钱。第三次款被其中管钱的那位挪用了部分,碍于情面其余三人谅解,说好等第四次款到再补分给其余三人。去年7、8月份第四次款到后还没来得及算账分钱,那位管钱的应酒后驾车,自己撞在树上死了。第四次款却还在他手里,其余三人还是没分到钱,问他妻子却说不知道这笔钱。这种情况还能向他的妻儿要回吗?请给予指点,不胜感激!
-
可以的,起诉解决为宜,光向他妻子要肯定行不通。
-
你好:尽快起诉解决要求还钱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