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问一下,关于我是受害者,被多人殴打并报警,结果心想既然被打报了案就算了,一切交给警方,并未做伤害鉴定,结果事发3天后,伤害者提出伤害鉴定,并向警方报案,说我对其造成伤害要求赔偿,此事,警方根据他有单方面的伤害鉴定,强认我是伤害者,要求赔偿,并且对我进行拘留,拘留后要求我签下伤害认定书,刚开始我不愿意,但是不签不叫我走,然后我签下了,然后找伤害者进行协商赔偿事宜,就当花钱买教训了,可是对方要求赔偿3万元,我无法接受,请问这个可以打官司么,赢几率多大。
-
1、你已经签署了伤害认定书,因此你是伤害方已经确定。
2、你作为受害者,目前还没有确定,你应当尽快申请做伤情鉴定;尽快申请去警方制作笔录,陈述你的事实,以及在场人员名单,要求警方调查。这是你下一步的重点方向。如果你被鉴定为受到了伤害并确定了伤害方,可变被动为主动,以对抗对方的主张。
3、相互殴打的,依法互相承担彼此的民事以及刑事责任。
-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
1、你已经签署了伤害认定书,因此你是伤害方已经确定。
2、你作为受害者,目前还没有确定,你应当尽快申请做伤情鉴定;尽快申请去警方制作笔录,陈述你的事实,以及在场人员名单,要求警方调查。
3、相互殴打的,依法互相承担彼此的民事以及刑事责任。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