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店里卖了3瓶原野发胶,发胶是业务员推销的,店主并不知道卖的是假的,一共15元,证据被摄像取走。现在厂家告上法院说商标侵权,要求赔偿3万元损失和消除影响,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才卖了15元真的要赔那么多吗?请问律师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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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想要适用这一条款的规定目前最大的困难是你能不能“说明提供者”,因为必须提供侵权商品供货方的姓名、名称、住址或者提供相应线索,能够被查实的,才能够认定“说明提供者”,否则还是要承担责任的。
至于赔偿数额问题,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你如果可以举证证明自己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就是15元的话,相信法庭会予以采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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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能证明你通过合法的渠道进货,你不用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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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举证,将损失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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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既然对方已经起诉,建议你还是带上法院送达的全部资料来办公室面谈较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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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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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确系侵权产品且你不能提供涉案商品的供货者,你是要承担侵权责任。建议委托知识产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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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积极应诉就可以了
在损失的计算方式上是可以做一定的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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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