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0年12月22日进公司,实习3月,签了一个3年合同,到今年2月25日,公司突然要求本人待岗2个月,领导与我协商,意思是想叫我现在写辞职报告,我当然不会写,这样一分都赔不到了。协商后是想叫我写辞职报告后赔偿我一个月基本工资加一个月待岗工资。请问这样做是否合理?还是等到2个月待岗结束后等公司解除我合同后要求赔偿合理?这2个月待岗工资是照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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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到期,公司违法解除双倍赔偿,你不要自己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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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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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到期,公司违法解除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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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你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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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