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底在**开上班,没有签订合同。正常工作数天后,犯了胆囊炎 请假休息了数日。辞职后老板以我每月工作日不足27天为由,每月每少上1天班扣除40元,工作之前并没有此口头协议。老板知道我要申请仲裁之后,又在厂子里立了牌子,规定此项。 我能要回我的工资吗,根据合同法,因工作1个月后没有签订合同,我能要双倍工资吗? 证据(记工花名册)都在老板那里我该怎么办,没有工资条,工作卡,服装,只有证人可以吗?! 申请仲裁之后,我能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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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其他的仲裁事项需要有相关的证据予以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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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证人可以。有希望得到双倍工资。建议尽快收集相关证据提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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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证言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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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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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回,后补的牌子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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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证人可以。有希望得到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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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证言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建议收集相关证据提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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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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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回,能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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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单位的规章制度,要证明你已知悉才有效,证人可以证明,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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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不怕证据在老板那里。有可能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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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