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电子厂工作七个月,去年十二月交的辞工书今年二月去找主管他说现在只能批我辞职到四月二十号才能走人那时我没说什么,可我怀孕快四个月了上班很累我坚持不了我想三月二十五号辞工走人可是经理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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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合法,辞职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三天书面提出辞职,单位不批准的话,到期后直接走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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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不需单位同意,特定情况下,无需提前通知,注意保留证据还可争取补偿金等款项。若“自离”则可能被索赔。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可帮你依法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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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30天提出离职即可,如果我的答案对您有所帮助,建议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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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