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1年8月将自有房屋与北京永创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期限2年,租金1900元/月,3个月付一次租金。该公司在支付了两次租金后,于今年2月份付了第三次的一个月租金后,就再也找不到该公司的任何人了。而且该公司将房屋转租他人后已将租金收到了4月底。在房主和中介公司的合同中有“乙方(中介公司)迟付租金超过3日的,甲方(我)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请问,我现在能否解除合同,并让中介公司转租的租户搬出我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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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解除合同,要求中介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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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解除合同
追问:请问租户怎么办?就搬出去吗?中介跑了那租户的损失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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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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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要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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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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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