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男友在宁波给我买了一套房子,买房子的时候我不知道,他跟我拿了我的户口本还有身份证复印件,跟开发商签的合同也不在我这里,这样房子算是我的吗?如果是我的房子我怎样才能拿回来呢?现在房子还没有盖好,我只知道房子的大概位置,也不知道是那个房产,他合同上签的谁的名字我也不知道。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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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委托律师代为办理。因物权系登记取得,故即使合同系以你的名字签订,您取得的也是一直债权。房子的归属还得看日后履行情况。详情可来电详询。至于是哪家开发商,可以上当地规划局查询相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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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你好:只有合同上的名字是你的,才可以初步确定房子属于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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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可以委托律师前往调查的,我可以帮助你查得合同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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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合同而定的,有你名字,你就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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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