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个人原因想辞职当日走人,怕领导不批准,我可以不要工资直接办理手续走人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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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如果有上述的情况的话,你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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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法律规定是需要提前30日告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辞职的。你这种牺牲工资而立即走人的做法,不一定行得通,具体得结合你的工作岗位以及你立即离职对单位的影响,单位有可能要求你赔偿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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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应提前3日通知。因为要给单位一定招聘新人和交接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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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试用期内提前三日,试用期满后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公司,可解除劳动关系;如果你未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而离开,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有权向你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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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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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