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能证明事情的经过,应该是没有效力,但是恐怕你证 明不了,建议找律 师详细咨 询。
追问:您说得很对,现在3名人证会再次做伪证。即便我有部分9月工作记录,但是如果他们说员工手册都知道的,那么就等于公示了,我似乎没有办法证实我原来没有此手册。如果我说明老板对我说过5次要开除业务,让质检做业务出口。又要求我交接财务给他,由他完成税务申报,以此来降低用工成本,那么现在员工出来做伪证是很有可能的。是否具有说服力呢?
追问:如果我向法官说明,老板为降低用工成本,让我和质检做进出口,要开除业务。质检来公司前,改图纸是老板一人做的,他老婆也是财务,所以他又要求我交接给他报税,我以他是法人拒绝。证人的证言不足为信,是否具有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