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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有一套房子,户口下有父母和我和媳妇共有四口人。父亲十年前时为了将哥的户口迁到城里在公证处办了个赠与协议,赠予哥一半产权,但房产未过户,哥户口迁下来后因其他原因又把户口迁走了。现在家庭准备申请廉租房,因为居住面积问题没办法父亲准备将在房产上过户一半给哥哥,然后我好办理廉租房。经过家庭协商,准备在房产过户前或者后,父亲,哥哥和我签个协议,父母百年过后,房子全部产权归我,我在补给哥哥一定的经济补偿。父母真实意思是想把房子全部留给我,哥也无异议,这次过房只是为了我能好办廉租房,请问房产是过户前签协议还是过户后签协议哪个更有效力。在者,如无很好效力,我该如何操作才能避免以后的麻烦事呢,谢谢。

继承
2012-03-04 14: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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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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