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与公司书面约定,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和垫付费用等,可以用公司的货款或货物冲抵。(1)朋友这样做了,会构成职务侵占罪吗??但明明是给员工货物和货物欠条票据等冲抵工资和市场费用,公安机关调查时,断章取义,相信了公司所谓的截留和侵占款,而不认可书面约定。加之公司给公安经侦“施压”,非说朋友侵占。(2)朋友该怎么做呢?(3)朋友已经申请了劳动仲裁,但还没有裁决,但如果把货款交还公司,朋友向公司讨要工资和拖欠半年的费用,那就太难了!!(4)现在如果把货款给公司,还会涉及刑事吗??朋友也是被迫这样做的,应为那个老板太无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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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在拖欠工资的范围内的不构成犯罪,但如果超出工资范围且达一定数额的,则构成职务侵占!最好请律师介入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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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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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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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快偿还,否则罪名落实后,你朋友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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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