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58岁。20多天前在我们一亲戚从一公司承包来的一工地上上班时一只脚脚踝处受伤,当时亲戚也没送他去医院,只在一诊所处理了下,也开了点药。可一直没见好转。前两天我爸才到医院做了检查,粉碎性骨折,医生说由于时间耽搁久了,不做手术肯定残了,做呢,也许能好一点点,要上钢板,也不能像正常人走路,公司也给了3000隹院费,我爸也才上几天班,请问我爸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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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若无法证明其为工伤的话,可主张一般人身侵权损害赔偿。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构成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且先由对方购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承担,超出数额再按照双方过错大小承担。若有疑问欢迎致电或当面咨询(咨询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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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描述的病情可以构成伤残,建议携带相关的材料当面咨询,待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给予合理的建议,然后再行决定是按照人身损害还是工伤主张赔偿,若有疑问欢迎致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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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地不小心摔下来,手脚骨折,臀骨折,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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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先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然后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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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岁的临时农民工,没有社保的话,可以主张工伤,要求公司承担责任。但首先要证明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建议直接与当地法律援助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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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要求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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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